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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犯的刑事责任
2018年4月27日
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http://www.twshbjls.com/
我国刑法典第67条第1款后段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可见,自首只是可以型情节。对于某些情节特别恶劣,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也可以不予从宽。
此外,根据刑法第68条第2款之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文章来源:
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律师:
贾永发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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