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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犯罪如何担责

2018年9月23日  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http://www.twshbjls.com/

聋哑人是指听力或者语言能力有缺陷的人,聋哑人是属于残疾人的一类,在生活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不同程度的麻烦,对于这类特殊人群应该给予一定的关照,那么聋哑人犯罪如何担责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二、刑事责任能力如何判断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什么样的人犯了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什么样的人虽然犯罪了却无须承担刑事责任,是从人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来界定的,“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已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具体是从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规定的: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能判处死刑。

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6、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但由于他们生理上的缺陷,他们在接受教育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方面受到一定的局限,其辨认是非的能力比正常人要差,所以《刑法》规定对他们的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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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贾永发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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