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9908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
文章列表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018年4月7日  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http://www.twshbjls.com/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虚假广告罪

串通投标罪

合同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强迫交易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逃避商检罪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新罪名


文章来源: 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律师: 贾永发 [北京海淀区]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099908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twshbjls.com/art/view.asp?id=910798128333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经济犯罪中的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多少呢?
  • 2.2019年经济犯罪中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3.2019年经济犯罪中对于单位和个人的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4.2019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5.2019年逃税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个人吗?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