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充大奔连撞6车
据成都商报讯,2016年16日早晨,南充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奔从一小区开出后,连续撞上街头6辆车,并导致一对路过的母女受伤。目前,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发地点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文峰路瑞露嘉都小区2号门附近。“还好今天是周末,这个时间点,街上的行人还不是太多。”一位事后看过小区监控视频的保安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肇事大奔是一辆新车,还未来得及上正式牌照,持有成都的临时牌照。事发时,大奔准备开出小区,在到达小区门口时停了一下,但紧接着就冲过了尚未抬起的放行杆,随后拐了一个弯,径直朝街对面冲去。
多位现场目击者证实,大奔当时冲出小区后,并未停下来,而是连续撞上停在街头的6辆车,在冲到街对面一自助银行取款机附近方才停下。期间,一辆白色广本车因受到大奔的撞击,直接冲进了自助银行厅内,一对恰好从此路过的母女继而受伤倒地。16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自助银行厅一侧的部分墙体受损掉落,玻璃门倒在地上,现场散落有众多汽车零部件。旁边一位超市的员工告诉记者,肇事司机是一名男司机。
成都商报记者从负责处理本次事故的南充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肇事司机目前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具体原因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