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前中高层被抓
1月18日上午,华为内部发布公告通报前消费者终端业务6名员工被批捕,此次内部通报的员工只涉及工程师和设计人员,没有涉及中高层,且均为已离职员工。另外,华为否认了通报中提及6名员工向酷派、乐视两家公司泄密。
该6名员工已经在去年和前年陆续从华为离职,其中有硬件架构工程师等设计岗位员工,离职后拿着华为终端的知识产权结果赚钱,华为在通报中没有提到乐视、酷派。
但据完不全统计,过去几年,从华为离职加盟乐视的人员高达数百人,其中不乏华为荣耀前总裁徐昕泉、刘江锋等高层。据乐视酷派负责人对媒体回应,被抓的这几名并没有泄密,但有些专利纠纷,正在走法律程序,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据悉,华为曾多次出现员工泄密事件。此前曾通报,原UC&C产品线总裁因涉嫌侵犯华为公司eSpace软件著作权罪于2014年4月24日刑事拘留,2015年7月9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从2014年4月24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止)。
离开华为创业的群体中,也发生过侵犯知识产权被华为举报的案例。2002年10月,华为向黑龙江佳木斯公安机关报案,3名前华为传输部技术人员于2001年7月底先后提出辞职申请,离开华为公司自主创业,研发新一代多业务光传输系统,并销售到黑龙江佳木斯等地。华为认定该行为涉嫌侵犯华为公司商业机密。2003年6月,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将3名员工逮捕。
腐败和泄密是华为严防的高压线。2014年,华为在反腐大会上披露,共查处116名涉嫌腐败的华为员工,其中有83名华为员工内部坦白,29名主动申报,这些都被内部从轻处罚,剩下4名被查出来的问题员工则被移交司法处理。
在上月初华为监管体系座谈会上,任正非发表《内外合规多打粮,保驾护航赢未来》的讲话,强调监管工作的重要,表示维持生存的根本就是不能腐败。
任正非表示,华为不因为腐败而不发展,也不因为发展而宽容腐败;监督岗位更多履行个人负责制,要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干部离任要审计,在任也要审计;内控、监管不是阻止速度,而是让流程顺畅后速度更快。(来源:每经网)
曾有人员侵犯软件著作权被刑拘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