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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小伙闯红灯被拦 自称美国人可不遵守中国法律

2017年6月6日  北京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http://www.twshbjls.com/

安徽小伙闯红灯被拦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一男子在一处交叉路口闯红灯时,不听民警劝告,谎称自己是美国人,可以不遵守中国法律。

12月9日,怀宁县交警大队协警郑张龙正在一个交叉路口执勤,发现一名男子在红灯时径直走上斑马线。郑张龙立即吹口哨劝阻。

但该男子却并不配合,还谎称自己是美国人:“中国的法律我不遵守。”交警哭笑不得:“你不遵守你来中国干嘛呢”

在被赶来的其他交警拦下后,该男子也没那么嚣张了,称自己是看到车都停着才闯的红灯。

据调查,这名自称是美国人的男子,其实就是县城居民。之后,警方对其进行了教育。

外国人需要遵守中国法律吗

我国在处理外国人在中国违法犯罪所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平等的法治原则。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既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又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实际上,外国人犯罪,与国人同罪。

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的,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其余外国人适用我国《刑法》。在我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包括:外国驻本国的外交代表、大使、公使、代办和外交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属等,外国派来参加我国召开的国际会议的代表,来我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其他外国高级官员,途径或暂时留在我国的各驻国第三国的外交官等。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与中国人一样,只要触犯了《刑法》规定,就可以被依法判处死刑。而所谓的引渡,并不是指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然后将其引渡回国受审的意思,而是外国人在他国犯罪后身处我国境内,我国将其交还请求国,由请求国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需要更复杂的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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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贾永发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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